桂东县融媒体中心9月19日讯(通讯员 张萍 罗晶)9月17日晚,县公安局依法对非法转移被扣押财物违法人员钟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也作出了罚款处理。

上午8时许,江西省遂川县钟某骑着一辆女式摩托车路过桂东大道东来宾馆路段时,因为未戴头盔、无证驾驶,被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的民警查获。民警依法扣押了钟某驾驶的摩托车,并告知其带被扣押凭证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
9时许,钟某潜入交警大队院内找到自己的摩托车,由于没有钥匙只好埋头推着车子往外走,欲“偷车”逃避处罚。行至门口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并向城关派出所报了警。


经询问,钟某如实供述了其非法转移被扣押财物的违法行为。固定证据后,县公安局依法对钟某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并将他带至拘留所接受处罚。
责编:黄钰坤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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